关于济宁金然商贸有限公司8万吨/年煤炭储运项目(废水、废气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济宁金然商贸有限公司8万吨/年煤炭储运项目(废水、废气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5月17日,济宁金然商贸有限公司召开了8万吨/年煤炭储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现场会,邀请项目环评编制单位、验收检测单位,并邀请了3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其修改单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济宁金然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汶上县义桥镇义桥中村北300米。规模为8万吨/年煤炭储运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区、密封煤仓等,配套环保工程包括洒水、沉淀池、化粪池和洗车台等。该项目生产工艺为:外购煤炭由载重汽车运输进入厂区,经过地磅称量后,按照煤炭优劣分别卸置于封闭煤仓内的不同储放区域,外运时,由铲车将煤炭装载于载重汽车上,经过地磅称量之后外运销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3月,公司委托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济宁金然商贸有限公司8万吨/年煤炭储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5月2日,汶上县环境保护局以汶环报告表[2018]83号《关于济宁金然商贸有限公司8万吨/年煤炭储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公司根据规划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生产厂房、仓库、办公室等主体建筑的建设,并外购生产设备等,并具备了初步生产能力。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4%。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包括:项目的废水、废气处理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工程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农田用作堆肥,不外排。
煤仓设有边沟和沉淀池(实际建设24立方),主要用来收集雨水、煤仓积水等。洗车废水和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上层清水用来喷洒煤堆,重复使用。
(二)废气
本项目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汽车尾气、车辆运输过程扬尘及堆场扬尘、装卸作业产生的粉尘。
1、车辆运输过程扬尘及堆场扬尘
车辆运输过程易产生扬尘,本项目装车时采取喷水降尘、装车后在煤车上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的产生;本项目采用密封式煤棚并对煤堆进行洒水,确保煤堆湿度,降低扬尘产生。
2、装卸作业产生的粉尘
装卸作业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在堆场周围砌墙上方设防尘网,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设置雨水管道、沉淀池,喷洒煤堆的淋融水、车辆冲洗废水以及水利清扫煤尘的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煤场喷洒,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本项目对化粪池和沉淀均采取了防渗措施,杜绝污染地下水。
2.废气
经监测:项目厂界内颗粒物排放浓度差值最大值为
0.303m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表5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1.0mg/m3)要求。
五、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结论和现场检查的实际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无废水外排,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
六、项目投入运行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减轻噪声及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增强员工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三)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系统,确保废水不排出厂外。
(四)加强沉淀池管理,定期清理污泥。
七、验收人员信息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