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
建设单位: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滨
编制单位: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滨
建设单位: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 电话:15054878888 邮编:272500 地址:汶上县南站镇石村东(运煤路南) |
前 言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位于汶上县南站镇石村东(运煤路南)。项目为租赁厂房(山东亚琦物流有限公司闲置厂区),总占地面积8666.71平方米。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 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主要购置洗煤设备、洗煤机、浓缩罐等设备,实际形成年产10万吨煤炭洗选的生产规模。项目劳动定员20人,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时间300天,2400小时。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 2015年9月,我公司委托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11月20日,汶上县环境保护局以汶环报告表[2015]98号《关于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目前,本项目实际建设1套洗煤设备、1台洗煤机,实际形成年产10万吨煤炭洗选的生产规模,本次验收以已建成部分作为本项目一期工程进行验收。
2018年3月,我公司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至1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我公司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目 录
TOC o "2-2" h z "标题 1,1"
附件:
附件1: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建议
附件2:《关于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3: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监测报告
1 验收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一期工程,具体验收情况见表1-1。
表1-1 验收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汶上县南站镇石村东(运煤路南) |
|||
联系人 |
刘滨 |
联系电话 |
13018895698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
|||
设计单位 |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 |
|
占地面积 |
8666.71平方米 |
绿化面积 |
—— |
|
开工日期 |
2010年6月 |
竣工日期 |
2011年12月 |
|
投入试运行 时间 |
2011年12月 |
申请排污许可证时间 |
—— |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汶上县环境保护局 |
|||
环评报告表审批时间 |
2015年11月20日 |
环评报告表审批文号 |
汶环报告表[2015]98号 |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环评报告表完成时间 |
2015年9月 |
|
实际总投资 |
1000万元 |
环保投资 |
300万元 |
|
验收工作由来 |
项目竣工申请验收 |
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启动时间 |
2018年3月 |
|
项目竣工验收检测单位 |
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 |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 |
|
验收范围 |
生产车间及其他公用环保工程等。 |
|||
验收内容 |
= 1 * GB3 ①核查工程在设计、施工阶段对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 2 * GB3 ②核查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实际生产能力、产品内容及原辅助的使用情况。 = 3 * GB3 ③核查各类污染物实际产生情况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分析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通过现场检查和实地监测,核查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落实情况。 = 4 * GB3 ④核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核查环保管理制定和实施情况,相应的环保机构、人员和监测设备的配备情况。 = 5 * GB3 ⑤核查工程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及受影响情况;核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是否有新建环境敏感建筑物。 |
|||
是否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 |
是 |
方案编制时间 |
2018年3月 |
|
现场验收监测时间 |
2018年3月16日~17日 |
|||
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 |
无 |
|||
运行时间 |
年运行300天,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
|||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5年9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管理规程》(试行)(2009.12.17);
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2010年修改)及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2005〕18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函〔2012〕509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2015年12月30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汶上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汶环报告表[2015]98号)
3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地理位置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位于汶上县南站镇石村东(运煤路南),该项目为租赁厂房,占地面积8666.71平方米。项目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情况见图3.1-1。
3.1.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环评报告表中对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分析计算,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m。经现场调查,项目周边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区西侧的280m的石庄村,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未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住区等敏感性建筑。
3.1.3平面布置
该项目租赁工业园闲置厂房,租赁区域总占地面积约8666.71m2。厂区出入口位于北侧,方便项目区内人员及运输车辆出入。洗煤车间位于厂区东南部、中部依次为原料堆场、仓库、成品堆场,办公区位于厂区东北侧,该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图3.1-2.
3.2建设内容
3.2.1产品方案
该项目为水煤浆生产项目,产品方案见表3.2-1。
表3.2-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项目年产量 |
1 |
水煤浆 |
—— |
10万吨 |
3.2.2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8666.71m2,不设食堂和宿舍,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建设内容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该项目工程内容见表3.2-2。
表3.2-2 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工程类别 |
环评设计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 |
|
1 |
主体工程 |
生产车间 |
3000m2 |
与环评一致 |
2 |
辅助工程 |
办公区 |
依托现有项目办公室(一层1200m2) |
与环评一致 |
3 |
化验室 |
600m2 |
与环评一致 |
|
4 |
公用工程 |
供水 |
由济宁市汶上县经济开发区供水系统提供 |
由厂区地下水 |
5 |
供电 |
由济宁市汶上县开发区供电系统提供 |
与环评一致 |
|
6 |
供暖 |
项目冬季采用空调取暖 |
与环评一致 |
|
7 |
环保工程 |
车间通风设施 |
1套 |
与环评一致 |
8 |
隔音降噪设施 |
1套 |
与环评一致 |
|
9 |
生活垃圾桶 |
2个 |
与环评一致 |
|
10 |
固废临时存放点 |
1处 |
与环评一致 |
|
11 |
化粪池 |
1处 |
与环评一致 |
|
12 |
沉淀池 |
1套 |
与环评一致 |
|
13 |
项目厂界围挡 |
100m |
与环评一致 |
|
14 |
储运工程 |
成品堆场 |
1处 |
与环评一致 |
15 |
原料堆场 |
1处 |
与环评一致 |
|
16 |
仓库 |
1000m2 |
与环评一致 |
该项目生产设备具体情况见表3.2-2。
表3.2-2 生产设备一览表
环评数量 |
实际建设数量 |
备注 |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
1 |
洗煤设备(浮选柱) |
XJM-6S |
7 |
套 |
2 |
实际形成年产10万吨优质煤炭,水煤浆生产线未建设 |
2 |
水煤浆生产设备 |
BY870 |
7 |
套 |
0 |
|
2.1 |
洗煤机 |
SXSK |
1 |
台 |
1 |
|
2.2 |
磨机 |
YR355M-8 |
4 |
台 |
0 |
|
2.3 |
地磅 |
120T |
1 |
台 |
1 |
|
2.4 |
浓缩罐 |
-- |
2 |
台 |
1 |
|
3 |
铲车 |
临工 |
5 |
量 |
3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1)该项目原辅材料见表3.3-1。
表3.3-1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用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固体煤泥 |
70000 |
t/a |
外购 |
2 |
浮选剂 |
600 |
t/a |
外购 |
3 |
水 |
10000 |
t/a |
~ |
(2)该项目使用电能作为动力,供暖由空调供暖。
3.4 公用工程
1、给水:该项目用水取自厂区地下水,项目生产用水主要是洗煤用水,洗煤用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添加,年用水量为9700m3;厂区生活用水:项目职工人数20人,生活用水量为5m3/d,年生活用水量300m3(年工作300天)。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洗煤废水,经二级沉淀池后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0.4m3/d,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围农户定期外运堆肥。
3、供电
本项目主要为机械设备、空调、照明灯用电,年用电量为1万度,用电由汶上县供电系统提供,可满足项目区所需用电要求。
4、本项目办公区采取空调采暖,生产车间冬季不供暖。
3.5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3.5.1工艺流程
本项目洗煤过程采用水洗煤工艺,生产过程中无粉碎工艺,原料煤为经过粉碎后的初级产品。
①原煤经浮选柱分选出成品煤、矸石、煤泥;
②煤泥水通过分级浓缩旋流器分级,浓缩机底流经过压滤机脱水回收,煤泥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商品水泥拌合站作为商品混凝土原料综合利用;
③矸石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商品水泥拌合站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该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环节见图3.5-1。
图3.5-1 该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3.5.2产污环节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
煤泥分筛、浮选、压滤过程中会产生含悬浮物浓度较高的废水,这部分废水通过沉淀池进行二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对外环境进行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原煤堆场、产品堆场、矸石堆场、场区道路等无组织排放扬尘。
(3)噪声
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为浮选机、洗煤机、压滤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4)固废
①洗煤生产工艺产生的煤矸石年产生量为300t,尾煤泥35000t。
②职工生活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3.9 t/a,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6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由于市场行情发生变化,该项目原料煤(经粉碎后)375000t/a、生产洗煤设备(7套浮选柱)变更为100000t/a管式离心浮选分离设备,水煤浆生产设备未建设,但是建设了1套水煤浆生产前工序浮选精煤设备,与7套浮选柱,形成100000t/a煤泥浮选能力。项目为一期工程,不属于重大变更。
4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件的要求。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
煤泥分筛、浮选、压滤过程中会产生含悬浮物浓度较高的废水,这部分废水通过沉淀池进行二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对外环境进行排放。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办公生活,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t/a。主要污染物因子为COD、SS、氨氮等。职工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围农户连同化粪池污泥一起清运堆肥。
4.1.2废气
本项目对原料堆场等进行密封,并对厂区道路进行了硬化,采取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1.3噪声
主要噪声为浮选机、洗煤机、压滤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在厂房内,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并根据噪声源的特点分别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1.4固(液)体废物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洗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煤泥、及水煤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煤泥、沉淀池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定员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洗煤生产工艺产生的煤矸石年产生量为300t,尾煤泥35000t,外运做建筑材料。
4.2其他环保设施
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厂区防渗
对生产区域、等重点区域进行了防渗处理。
(2)初期雨水收集
厂区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
(3)应急设施、物资及人员配备
该项目目前无完善、规范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配备了灭火器、消防栓。
4.2.2其他设施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了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的要求,设置了环保公示牌,对东厂界进行了绿化。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该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为3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30%。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及建议见附件1。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为汶环报告表[2015]98号文件,环评批复见附件2。
经研究,对《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 煤浆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汶上县南站镇石村东、运煤路路南,总投资20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地面积8666. 71平方米。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规划。通过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周围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营运期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项目区地面全部硬化,四周建设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釆取洒水降尘、苫布遮盖、机械化作业、密闭运输等措施,装卸物料时严禁凌空抛洒,减轻扬尘污染,粉尘排放必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采取雨、污分流制排水;煤泥、浮选及压滤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储浆罐周围建设围堰,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初级雨水引至沉淀池沉淀后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原料煤堆放场地、垃圾暂存池、化粪池等可能产生污染及渗漏的场地进行防滲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
3、选用低噪音生产设备,釆取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等降噪、减震措施,厂界设置绿化带,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废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收集的煤矸石、煤泥收集定期外售处理,固体废物要依法合理处置,确保固体废物储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5、加强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若该项目对周围居民或者环境造成影响,应立即停业整顿或予以关闭。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上述环保措施和要求,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釆用的处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
5.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该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如下:
环评批复 |
落实情况 |
结论 |
项目区地面全部硬化,四周建设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采取洒水降尘、苫布遮盖、机械化作业、密闭运输等措施,装卸物料时严禁凌空抛洒,减轻扬尘污染,粉尘排放必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本项目地面全部采取硬化措施,四周建设围墙,建设密闭式厂房,并定期采取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已落实 |
采取雨、污分流制排水;煤泥、浮选及压滤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储浆罐周围建设围堰,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初级雨水引至沉淀池沉淀后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原料煤堆放场地、垃圾暂存池、化粪池等可能产生污染及渗漏的场地进行防滲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 |
本项目采取雨雾分流制排水,煤泥、浮选及压滤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原料煤堆放场地、垃圾暂存池、化粪池等采取了防渗措施,降低对地下水的影响。 |
已落实 |
选用低噪音生产设备,采取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等降噪、减震措施,厂界设置绿化带,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
主要噪声为浮选机、洗煤机、压滤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在厂房内,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并根据噪声源的特点分别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做好固废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收集的煤矸石、煤泥收集定期外售处理,固体废物要依法合理处置,确保固体 废物储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洗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煤泥、及水煤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煤泥、沉淀池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定员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洗煤生产工艺产生的煤矸石年产生量为300t,尾煤泥35000t,外运做建筑材料。 |
已落实 |
加强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若该项目对周围居民或者环境造成影响,应立即停业整顿或予以关闭。 |
本项目制定了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制度,并配备了相应的防范措施。试生产期间,本项目对周围居民和环境未造成影响。 |
已落实 |
6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环评批复要求,该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6.1-1。
表6.1-1 厂界无组织废气标准限值
污染物 |
监控点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标准来源 |
颗粒物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1.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6.2 噪声执行标准
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噪声执行标准具体情况见表6.2-1。
噪声执行标准具体情况见表6.2-1。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标准限值dB(A) |
标准来源 |
该项目厂区四侧厂界外1米 |
昼间噪声 |
60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夜间噪声 |
50 |
7 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1废气
无组织排放监测内容:
表7.1-1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一览表
编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1# |
厂界上风向(参照点) |
颗粒物,同步记录气温、气压、风向、风速、云量等气象参数 |
监测2天,每天3次 |
2#~4# |
厂界下风向3个监控点 |
7.1.2 厂界噪声
表7.1-3 噪声监测点位及频次一览表
编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1#-4# |
东、南、西、北四侧厂界外1米 |
LeqA |
监测2天,昼夜各监测1次 |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表8.1-1 无组织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项目 |
检测方法 |
方法依据 |
检出限 |
1 |
颗粒物 |
重量法 |
GB/T 15432-1995 |
0.001 mg/m3 |
表8.1-2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项目 |
检测方法 |
方法依据 |
1 |
厂界噪声Leq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 12348-2008 |
8.2监测仪器
表8.2-1监测仪器一览表
类别 |
仪器名称 |
仪器型号 |
监测项目 |
现场采样仪器 |
噪声统计分析仪 |
AWA6218B型 |
厂界噪声 |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
崂应2050 |
颗粒物 |
|
分析仪器 |
电子天平 |
FA2004N |
8.3人员资质
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8.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的相关要求进行。采用国标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
(3)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
(4)分析过程中加测标准样品。
8.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的要求进行。
(1)监测仪器和声校准器在有效检定期内,监测测试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2)声级计在测量前后使用噪声值为94.0dB(A)的标准声源进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A),噪声校准情况见表8.5-1。
(3)测量在无雨、无雪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5.0m/s以上停止测量。
(4)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8.5-1噪声质控结果一览表
测量前dB(A) |
测量后dB(A) |
测量前后校准示值偏差 dB(A) |
是否合格 |
||||
校准 示值 |
校准示值误差 |
校准 示值 |
校准示值误差 |
||||
2018.03.16 |
昼间 |
94.0 |
0 |
93.9 |
-0.1 |
0.1 |
是 |
夜间 |
93.9 |
-0.1 |
94.0 |
0 |
-0.1 |
是 |
|
2018.03.17 |
昼间 |
93.9 |
-0.2 |
93.8 |
-0.2 |
0.1 |
是 |
夜间 |
93.9 |
-0.1 |
93.9 |
-0.1 |
0 |
是 |
9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本次验收监测于2018年3月16日、17日进行,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进行了查验,汇总情况如下: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核查情况
监测日期 |
设计产量 |
监测期间产量 |
负荷比 |
2018.03.16 |
10万吨/年精煤(333.3吨/天) |
300吨/天 |
90.0% |
2018.03.17 |
312吨/天 |
93.6% |
|
备注:年生产300天,2400小时。 |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90.0%~93.6%,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生产工况的要求。
9.2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9.2.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9.2.1.1废气
该项目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9-1,气象参数统计表见表9-2。
表9-1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数据一览表
监测点位 |
2018.03.16 |
2018.03.17 |
最大值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
上风向1# |
0.236 |
0.315 |
0.341 |
0.284 |
0.198 |
0.287 |
0.320 |
0.314 |
0.524 |
下风向2# |
0.362 |
0.426 |
0.352 |
0.395 |
0.295 |
0.364 |
0.485 |
0.416 |
|
下风向3# |
0.473 |
0.388 |
0.437 |
0.481 |
0.524 |
0.483 |
0.436 |
0.501 |
|
下风向4# |
0.496 |
0.496 |
0.514 |
0.287 |
0.477 |
0.518 |
0.391 |
0.453 |
|
备注: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表9-2 无组织废气监测气象参数一览表
3)废气达标排放情况
经连续两天监测,2018年3月16日至17日: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524mg/m3。
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9.2.1.2 厂界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结果Leq[dB(A)] |
|
昼间 |
夜间 |
||
2018.03.16 |
1# 东厂界 |
57.0 |
44.7 |
2# 南厂界 |
57.5 |
43.3 |
|
3# 西厂界 |
58.9 |
44.5 |
|
4# 北厂界 |
55.8 |
46.1 |
|
2018.03.17 |
1# 东厂界 |
56.2 |
45.8 |
2# 南厂界 |
58.1 |
42.5 |
|
3# 西厂界 |
58.6 |
45.2 |
|
4# 北厂界 |
57.2 |
43.9 |
2018年3月16~17日,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5.8~58.9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2.5~46.1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9.2.2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9.2.2.1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储煤场堆场、矸石堆场等无组织排放扬尘。
本项目对原料堆场等进行密封,并对厂区道路进行了硬化,采取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9.2.2.2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
煤泥分筛、浮选、压滤过程中会产生含悬浮物浓度较高的废水,这部分废水通过沉淀池进行二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对外环境进行排放。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办公生活,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t/a。主要污染物因子为COD、SS、氨氮等。职工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围农户连同化粪池污泥一起清运堆肥。
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9.2.2.3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9.2.2.4固(液)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洗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煤泥、及水煤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煤泥、沉淀池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定员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洗煤生产工艺产生的煤矸石年产生量为300t,尾煤泥35000t,外运做建筑材料。
10 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
煤泥分筛、浮选、压滤过程中会产生含悬浮物浓度较高的废水,这部分废水通过沉淀池进行二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对外环境进行排放。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办公生活,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t/a。主要污染物因子为COD、SS、氨氮等。职工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围农户连同化粪池污泥一起清运堆肥。
2、废气
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储煤场堆场、矸石堆场等无组织排放扬尘。
本项目对原料堆场等进行密封,并对厂区道路进行了硬化,采取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主要噪声为浮选机、洗煤机、压滤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在厂房内,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并根据噪声源的特点分别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经连续两天监测,2018年3月16~17日,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5.8~58.9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2.5~46.1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洗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煤泥、及水煤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煤泥、沉淀池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定员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洗煤生产工艺产生的煤矸石年产生量为300t,尾煤泥35000t,外运做建筑材料。
10.2验收建议
1、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生产,加强厂区洒水、绿化。
2、制定规范、完善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应急演练工作,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汶上县南站镇石村东(运煤路南)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B0610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30万吨煤炭洗选、20万吨水煤浆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10万吨煤炭洗选 |
环评单位 |
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汶上县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汶环报告表[2015]98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10.06 |
竣工日期 |
2011.12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山东圣能煤业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90.0-93.6%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8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 |
所占比例(%) |
1.25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300 |
所占比例(%) |
30 |
||||||||||||
废水治理(万元) |
20 |
废气治理(万元) |
250 |
噪声治理(万元) |
5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5 |
其他(万元) |
15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间 |
2400h |
||||||||||||
运营单位 |
-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验收时间 |
2018.03.16~2018.03.17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
- |
- |
0.012 |
0.012 |
0 |
- |
- |
0 |
- |
- |
+0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3.83 |
3.83 |
0 |
- |
- |
0 |
- |
- |
+0 |
|||||
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