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山盛大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0万吨/年机制砂、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
50万吨/年机制砂、30万吨干混砂浆
生产线生产项目(一期)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梁山盛大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梁山盛大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梁山盛大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济宁市梁山220国道临东小安山工业园区,主要从事机制砂、干混砂浆生产,公司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梁山盛大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因发展需要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50万吨/年机制砂、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生产项目,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公司委托编制完成了《50万吨/年机制砂、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08月26日梁山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梁环报告表[2014]187号)。2005年项目建成后,因市场等原因一直未正常投产运行,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已建设完成,运行状况稳定,已具备年产50万吨机制砂的生产能力。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需要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在确保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我公司委托山东科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03月26日-2019年03月27日进行了现场采样与监测,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24日进行数据补测。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在综合分析评价监测结果的基础上,我单位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自行编制了本报告。
通过对该项目外排污染物达标、污染治理效果的监测,对该项目环境管理水平调查,综合分析评价得出结论,以验收监测报告的形式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验收后日常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次验收项目为“50万吨/年机制砂、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生产项目(一期)”,通过对本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本项目的产品内容以及各个工段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和实际生产能力。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要求,核查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完成清况。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中提及的有关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产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统计。
按照“三同时”要求,调查各项环保设施是否安装到位,调查各个生产工段的污染物的实际产生情况以及相应的环保设施是否建设到位和实际运行情况。
调查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落实情况等。
核查周围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及受影响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为“50万吨/年机制砂、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生产项目(一期)”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实施);
(7)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办发[2006]6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7月;
(8)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鲁环评函[2013]13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2013年3月27日;
(9)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年8月;
(10)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年7月;
(11)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1)梁山盛大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0万吨/年机制砂、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梁山县环境保护局对50万吨/年机制砂、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生产项目的审批意见。
验收执行标准来源于环评报告以及环评批复确定的标准,在环评文件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按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据此确定本次验收项目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3)表1一般控制区限值及《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建筑石材行业一般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本项目位于济宁市梁山220国道临东小安山工业园区,紧邻220国道交通运输便利。厂址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与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选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图3-1)
本项目占地面积81599m2,总建筑面积40500m2,主要构(筑)建物包括:生产车间35000m2、办公室3500m2,根据本产品的性质、规模、生产流程、运输、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建筑物、运输、绿化进行布置,能配备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2)
与环评阶段相比,本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未发生变化。厂区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 3.3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50万吨/年机制砂、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该项目现有职工20人,年工作300天,单班8h工作制。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梁山220国道临东小安山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81599m2,总建筑面积40500m2,本项目运营后,生产规模为年产机制砂50万吨。
3.4工程建设内容
3.4.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原辅料消耗情况见表3-2。
表3-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原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来源 |
备注 |
1 |
建筑垃圾和废旧石材 |
万吨/年 |
53 |
外购 |
机制砂原材料 |
3.4.2 主要生产设备
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3-3。
表3-3 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机制砂生产线设备 |
|||
1 |
破碎机 |
-- |
台 |
1 |
2 |
制砂机 |
-- |
台 |
1 |
3 |
筛选机 |
-- |
台 |
1 |
4 |
铲车 |
-- |
台 |
2 |
5 |
皮带输送机 |
-- |
台 |
6 |
|
物流施工设备 |
|||
1 |
50E型装载机 |
-- |
台 |
2 |
3.4.2.1产品方案
表3-4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生产能力 |
执行标准 |
1 |
机制砂 |
万吨/年 |
50 |
国家标准、企业标准、设备采购企业技术要求 |
3.4.3公用工程
3.4.3.1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绿化及道路喷洒用水,由梁山县供水管网直接提供,其水质、水压、水量均可满足日常用水需求,该项目总用水量5.5m3/d。
生活用水: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为30~50L/人·天,本项目用水量按50L/人·天计算,每班工作8小时,职工人数50人,年生产300天,则生活用水量2.5m3/d。
3.4.3.2排水
项目采用雨水、污水分流体制。
生活污水:用水转污系数按0.8计,共产生污水量2.8m3/d。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3.4.3.3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梁山县小安镇供电所提供,自厂区配电室引线至各用电单位,能够满足生产、办公用电需求。
3.5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3.5.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机制砂工艺简述:
制砂生产线采用平面式布局,干法生产工艺,建筑垃圾及废旧石材通过碎石线(包含鄂破、反击破、振动筛等)、整形制砂机、级配调整机、空气粒径调整器、拌湿机及除尘器的共同作用,生产出的连续级配碎石、砂和石粉可全部应用于商混、干混的生产,也可以单卖,可真正实现砂石的全部利用,石粉石屑的零排放。同时这个生产流程全程采用密封、负压除尘等除尘技术,保证生产过程扬尘达到国家的环保要求。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有组织粉尘、无组织粉尘。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制砂机、筛选机、皮带输送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设备,噪声级约70~90dB(A)之间。
4、固废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收集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6 项目变更情况
较环评阶段设计50万吨/年机制砂、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项目,目前项目一期仅建成50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未建设,食堂未建设。
上述变动未造成不利环境影响明显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第四章 环境保护设施、环境管理检查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气
机制砂破碎、筛分工序在封闭环境中进行,并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输送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物料运输、堆场等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等,厂区配套移动式洒水装置,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洒水,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4.1.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净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
4.1.3固体废物
1、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收集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堆放固废的场所做地面硬化处理并分类堆放,固废只在厂内作短时间的堆放,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固废经处理后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4.1.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制砂机、筛选机、皮带输送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设备,噪声级约70~90dB(A)之间。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设备赢单独设置与隔音间内。设备置于室内并加强厂房门窗密闭性,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安装减震装置;对噪声级较高的设备所在车间单独布置。
4.2 环境管理检查
4.2.1环保审批手续
该项目建设前,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
4.2.2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重视环保工作,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配备了专门的环保人员,建立和健全了各项环境保护制度。
4.2.3 环保设施的管理、运行及维护检查
我公司对环保设施实施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并对不同的环保实施制定了相应的运行维护作业指导书,保证了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2.4 环境保护监测机构、人员的配置情况
公司目前不具备对自主监测能力,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监测。
4.2.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原料和产品储运等过程中,有一定的风险。针对项目存在的风险,企业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保持车间良好通风,车间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对公司可能存在的突发性风险做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对企业员工进行了相关的培训。
4.2.6 环保设施投资
本项目环保投资核查如表4-4所示。
表4-4环保投资核查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万元) |
|
1 |
废气治理措施 |
机制砂破碎、筛分工序在封闭环境中进行,并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输送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物料运输、堆场等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等,厂区配套移动式洒水装置,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洒水 |
15 |
2 |
废水治理措施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净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
|
3 |
3 |
噪声处理措施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并加强厂房门窗密闭性,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安装减震装置;对噪声级较高的设备所在车间单独布置。
|
5 |
4 |
固废治理措施 |
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收集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5 |
5 |
绿化措施 |
加强厂区绿化; |
2 |
合计 |
-- |
30 |
|
总投资 |
-- |
1000 |
|
占总投资比例 |
-- |
3% |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议及批复要求
5.1 环评结论及建议
以下内容,摘自《梁山盛大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0万吨/年机制砂、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1.1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有一定的污染产生,经采取相关的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保护目标,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中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建设是可行的。
5.2.2环评建议
1、项目的环保措施要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与协调发展。
2、建设单位加强环保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项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3、加强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4、项目的建设应重视引进和建立先进的环保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和事故风险意识。
5、加强对噪声较大的生产设备进行屏蔽,以降低其环境影响。
5.2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环评影响报告表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废水:
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防渗漏)沉淀收集后定期外运给周围农民沤制肥料,不外排。
二、废气
机制砂破碎、筛分工序在封闭环境中进行,并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输送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物料运输、堆场等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中的相关标准。
三、噪声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布置在车间内并进行隔声减震及有效设备维护与管理等措施,确保排放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排放限值。
四、固体废物: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由环卫部门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