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 (废水、废气、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废水、废气、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9月5日,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召开了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现场会,邀请项目环评编制单位、验收检测单位,并邀请了3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位于金乡县马庙镇周沙窝村。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2009年项目建成后,因市场等原因一直未正常投产运行,2019年转让于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已建设完成,运行状况稳定,已具备年加工5500吨棉花的生产能力。
生产工艺简述:
本项目以籽棉为原料,籽棉首先要进行清理,清理好的籽棉采用轧花机处理后再用皮清机对皮棉进行清理,得到的皮棉打包后得到成品皮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9年11月,公司委托山东赛飞特安全环境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金乡县程前棉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9年12月7日,金乡县环保局以《关于金乡县程前棉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已建设完成,运行状况稳定,并具备了初步生产能力。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包括: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和辅助设施。
(五)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评阶段设计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试生产过程中发现布袋除尘器运行效果不佳,阻力大、能耗高、效率低,实际采用圆盘过滤+多层圆笼过滤双级除尘,由于除尘器机组采用圆周运动,无法设置排气筒。
原环评工艺中体现了籽棉清理机,但设备一览表无此设备,根据企业介绍、环评工艺和实际工作需要,工序需要籽棉清理机,实际设置2台籽棉清理机。为提高生产效率后期新上自动喂花机1台,代替人工喂花。
上述变动未造成不利环境影响明显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清理、轧花工序产生的棉尘。项目清理、轧花工序产生的棉尘采用圆盘过滤+多层圆笼过滤双级除尘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公司对生产厂区进行了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全部置于封闭厂房内,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将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用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农田肥料,不外排。
2.废气
经监测: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41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经监测: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高值为56.4dB(A),夜间噪声最高值为在48.3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和现场检查的实际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等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具备验收条件,基本同意通过验收。
六、后续工作要求
(一)、加强生产现场环境及管理,定期清理地面、设备和管道积尘,保持现场及环境整洁,建立健全台账、记录,按要求落实好企业自行检测工作。
(二)、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员工操作的规范性,减少不必要的物料浪费现象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