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乡县恒昌商贸有限公司4000t/a皮棉生产项目 (废水、废气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废水、废气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0月24日,金乡县恒昌商贸有限公司召开了4000t/a皮棉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现场会,邀请项目环评编制单位、验收检测单位,并邀请了3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金乡县恒昌商贸有限公司4000t/a皮棉生产项目位于金乡县肖云镇代庙村南200m。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9256平方米,新购置相应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年加工4000吨皮棉。
生产工艺简述:
将外购的籽棉原料经过清花、轧花后得到皮棉,再用打包机达标后,即成为成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7月,公司委托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金乡县恒昌商贸有限公司4000t/a皮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7年10月24日,济宁市金乡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金乡县恒昌商贸有限公司4000t/a皮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金环报告表[2007]35号。公司根据规划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生产厂房、仓库、办公室等主体建筑的建设,并外购生产设备等,并具备了初步生产能力。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3.3%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包括:金乡县恒昌商贸有限公司4000t/a皮棉生产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和辅助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其他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做农肥。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清花、轧花过程中产生的棉尘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在车间定时洒水,增加空气湿度,抑制飞尘。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做农肥。
2.废气
经监测: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72kg/h,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2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3.5kg/h,15m高排气筒)。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39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和现场检查的实际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等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六、项目投入运行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维护的管理,建立运营维护台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生产现场环境卫生及管理,保持现场环境、整洁,按要求落实好企业自行检测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