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城市江兴机电有限公司矿用机电设备制造项目 (废水、废气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2018年11月15日,邹城市江兴机电有限公司召开了矿用机电设备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现场会,邀请项目环评编制单位、验收检测单位,并邀请了3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邹城市江兴机电有限公司位于邹城市唐村镇中唐村村东北200米,主要从事矿用机电设备的生产及销售。本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占地,不新建厂房。扩建项目产品主要包括对现有工程输送机进行喷漆处理(其中刮板机输送机500台/年,可伸缩胶带输送机500台/年),对现有工程输送机内电机圈浸漆处理(其中50刮板机输送机电机圈,500台可伸缩胶带输送机电机圈)。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2018年06月公司委托编制完成了《矿用机电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08月09日邹城市唐村镇环保站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邹环报告表[2018]116号。公司根据规划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生产厂房、仓库、办公室等主体建筑的建设,并外购生产设备等,并具备了初步生产能力。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2.5%。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包括:项目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工程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喷漆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区地面、危废库等进行了防渗处理。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现有的雨水管网,排出厂外。项目不新增生活用水,因此不新增生活废水。
(二)废气
项目喷漆、浸漆及烘干废气经水帘+活性炭+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公司对生产厂区进行了合理布局,机械设备主要是风机,全部置于厂房内,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将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四)固废
项目产生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废包装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喷漆废水暂存在水帘水箱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废气
经监测,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中二甲苯、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42mg/m3、1.83 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238kg/h、0.014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二甲苯、VOCs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0.0068mg/m3、0.186mg/m3,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要求。
3. 噪声
经监测,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在54.6~57.8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2.5~45.6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 固废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废包装桶(油漆、稀释剂、绝缘漆等化学品)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车间地面均采用水泥硬化地面。设置1座危险危废仓库用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仓库按照要求进行防渗、防泄漏等处理。
五、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和现场检查的实际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等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具备验收条件,基本同意通过验收。
六、项目投入运行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维护的管理,建立运营维护台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生产现场环境管理,保持现场整洁,按要求落实好企业自行检测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附表)
邹城市江兴机电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