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
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
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针织服装生产、销售为主的企业。厂址位于汶上县次丘镇项目区,公司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2018年我公司因发展需要拟投资500万元建设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2018年7月我公司委托编制完成了《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0月26日汶上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汶环报告表[2018]296号)。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基本建设完成,运行状况稳定,已具备年产550万件服装的生产能力。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需要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在确保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我公司委托山东大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12月06~2018年12月07日进行了现场采样与监测。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在综合分析评价监测结果的基础上,我单位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自行编制了本报告。
通过对该项目外排污染物达标、污染治理效果的监测,对该项目环境管理水平调查,综合分析评价得出结论,以验收监测报告的形式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验收后日常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次验收项目为“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通过对本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本项目的产品内容以及各个工段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和实际生产能力。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要求,核查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完成清况。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中提及的有关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产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统计。
按照“三同时”要求,调查各项环保设施是否安装到位,调查各个生产工段的污染物的实际产生情况以及相应的环保设施是否建设到位和实际运行情况。
调查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落实情况等。
核查周围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及受影响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为“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实施);
(7)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办发[2006]6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7月;
(8)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鲁环评函[2013]13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2013年3月27日;
(9)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年8月;
(10)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年7月;
(11)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1) 《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07);
(2)汶上县环境保护局《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汶环报告表[2018]296号)。
验收执行标准来源于环评报告以及环评批复确定的标准,在环评文件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按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据此确定本次验收项目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01)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标准。
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6-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3)固废:
本项目位于汶上县次丘镇项目区,周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厂址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与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图3-1。
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位于汶上县次丘镇项目区,根据本产品的性质、规模、生产流程、运输、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建筑物、运输、绿化进行布置,能配备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厂区平面布置见图3-2。
环评中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分别确定为50m。与环评阶段相比,本项目周围敏感保护目标未发生变化,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侧200m的汶上第四高中,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厂区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和图3-3。
表3-1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相对方位 |
相对距离 |
保护等级 |
环境空气
|
1 |
汶上第四高中 |
W |
20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2 |
段庄村 |
E |
360 |
||
3 |
张村 |
NE |
760 |
||
4 |
次丘一中 |
NW |
433 |
||
5 |
次丘镇 |
SW |
600 |
||
地表水 |
1 |
泉河 |
E |
2100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声环境 |
1 |
厂界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3.3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181机织服装制造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次扩建项目增加职工定员500人,年工作300天,单班8小时工作制;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4%;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汶上县次丘镇项目区,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利用厂区现有生产车间,新上平车、双针平车、封条车、刀车、天然气锅炉等设备,年产增产服装550万件。
3.3.1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消耗
该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3-2,原辅料消耗情况见表3-3。
表3-2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设计产量 |
实际产能 |
备注 |
1 |
服装 |
550万件 |
550万件 |
来料加工 |
表3-3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年用量 |
备注 |
1 |
布 |
米 |
550万 |
来料加工 |
2 |
扣子 |
个 |
300万 |
|
3 |
拉链 |
套 |
200万 |
|
|
天然气 |
方 |
20万 |
管道天然气 |
3.4.3 主要生产设备
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3-6。
表3-6 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品名 |
型 号 |
环评数量(台) |
实际数量(台) |
1 |
平车 |
DDL-8700B-7 |
31 |
31 |
S-7300A-403P |
6 |
6 |
||
DDL-9000B-SS |
33 |
33 |
||
DDL-8700-7 |
50 |
50 |
||
2 |
双针平车 |
T-8452 |
25 |
25 |
T-8450 |
15 |
15 |
||
LH-3168 |
12 |
12 |
||
3 |
链条车 |
LH-380 |
18 |
18 |
4 |
刀车 |
SL-777B-3 |
7 |
7 |
FD5400-7C |
5 |
5 |
||
CDL-6200N |
6 |
6 |
||
5 |
拷边机 |
MO-6706S |
7 |
7 |
MO-6714S |
5 |
5 |
||
MA4-C31 |
4 |
4 |
||
ASN-690 |
2 |
2 |
||
6 |
套结机 |
KE-430FX |
6 |
6 |
KE-430D |
4 |
4 |
||
LK-1900ASS |
7 |
7 |
||
LK-1903ASS |
2 |
2 |
||
7 |
开袋机 |
LH-895 |
6 |
6 |
8 |
圆头机 |
RH-9820-01 |
5 |
5 |
RH-981A |
1 |
1 |
||
9 |
平头机 |
HE-800D-3 |
1 |
1 |
HE-800A |
1 |
1 |
||
LHB0781 |
1 |
1 |
||
10 |
花样机 |
BAS-311G |
2 |
2 |
BAS-326B |
1 |
1 |
||
BAS-311H |
2 |
2 |
||
11 |
烫台 |
TTY-1 |
30 |
30 |
12 |
订扣机 |
MB-373 |
2 |
2 |
13 |
粘合机 |
NHC-F500 |
5 |
5 |
14 |
拉攀机 |
W122-364 |
3 |
3 |
B-200C |
3 |
3 |
||
CM-370 |
2 |
2 |
||
15 |
撬边机 |
CM-352 |
7 |
7 |
CB-641 |
1 |
1 |
||
16 |
自动拖布机 |
K5-160 |
4 |
4 |
17 |
松布机 |
UW-8 |
2 |
2 |
18 |
验布机 |
Y-170 |
1 |
1 |
19 |
裁床机 |
7501 |
1 |
1 |
20 |
验针机 |
HN-670C |
1 |
1 |
HN-2650C |
1 |
1 |
||
680 |
1 |
1 |
||
21 |
龙门刀 |
DCQ-900 |
1 |
1 |
22 |
天然气锅炉 |
1t/a |
1 |
1 |
23 |
合计 |
-- |
331 |
331 |
3.3.3公用工程
3.3.3.1给水
项目所在厂区用水由园区自来水管网提供,能够满足生产、生活需求。
本次扩建项目用水包括生活用水、锅炉用水。
生活用水主要是职工日常生活所用,扩建项目新增建设劳动定员500人,年生产天数为300天,按30L/人·d计算,生活用水量为8m3/d(4500m3/a)。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熨烫采用天然气锅炉提供蒸汽,用水量约2m3/d(600m3/a)。
综上,项目总用新鲜水量为5100m3/a。
3.4.3.2排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由雨水排水沟汇集排入厂区周围的排水渠;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产生量约12m3/d(3600m3/a)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锅炉用水大部分以蒸汽形式损耗,锅炉排污水回用作路面喷洒、绿化用水,不外排。
3.4.3.3供电
项目用电依托厂区现有供电线路,能够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的用电需求。
3.4.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流程说明:
本项目所需布料、拉链、扣子等均为来料加工。根据厂家样品或设计的款式,分别针对服装的各个模块对布匹用裁切机、断布机、龙门刀等进行裁剪;将裁剪下来的布料经缝纫机缝制成型,再经纽扣、拉链缝制成型,经熨烫后得到产品,质检合格后成品入库,不合格品重新缝制。
本项目熨烫所用蒸汽由新增的1t/h天然气锅炉提供。
相较于项目环评阶段设计,项目实际建成情况未发生显著变化。
4.1.1废气治理措施
本次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及裁剪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燃烧尾气经过1根8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食堂顶部1.5m高排放;裁剪工序产生极少量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加强通风。
4.1.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锅炉排污水产生量为5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锅炉排污水回用作路面喷洒、绿化用水,不外排。
表4-1 废水产生及处理措施一览表
废水量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浓度 (mg/L) |
污染防治措施 |
生活污水 (3600m3/a) |
COD |
300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BOD5 |
260 |
||
SS |
120 |
||
氨氮 |
30 |
||
锅炉排污水 (50m3/a) |
COD |
25 |
回用作路面喷洒、绿化用水,不外排 |
氨氮 |
2 |
||
全盐量 |
3000 |
4.1.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和边角料等。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集中处理;废包装材料和边角料产,收集后全部外售处理。
表4-2 项目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理措施
序号 |
名称 |
性质 |
产生量 |
采取处理方式 |
1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15t/a |
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集中处理 |
2 |
废包装材料、边角料 |
一般固废 |
15t/a |
收集后外售 |
4.1.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声级值在75~85dB(A)之间,公司对生产厂区进行了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将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4.2.1环保审批手续
该项目建设前,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
4.2.2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重视环保工作,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配备了专门的环保人员,建立和健全了各项环境保护制度。
4.2.3 环保设施的管理、运行及维护检查
我公司对环保设施实施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并对不同的环保实施制定了相应的运行维护作业指导书,保证了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2.4 环境保护监测机构、人员的配置情况
企业目前不具备对噪声的自主监测能力,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监测。
4.2.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涉及火灾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可能导致人身安全和环境受到损害等风险。针对项目存在的风险,企业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保持车间良好通风,车间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公司成立了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对公司可能存在的突发性风险做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对企业员工进行了相关的培训宣贯。
4.2.7 环保设施投资
本项目环保投资核查如表4-4所示。
表4-1环保投资核查一览表
序号 |
治理项目 |
治理方案 |
投资(万元) |
|
1 |
地表水 |
污水 |
1个化粪池 |
2.0 |
2 |
地下水 |
污水泄漏 |
对化粪池、污水管网进行严格的防渗措施 |
1.0 |
3 |
废气 |
天然气燃烧废气 |
8m排气筒 |
0.5 |
4 |
固废 |
生活垃圾 |
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集中处理 |
1.5 |
生产固废 |
收集后外售 |
1.0 |
||
5 |
噪声 |
隔声减震措施 |
1.0 |
|
6 |
合计 |
|
7 |
以下内容,摘自《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1.1环评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厂址选择较为合理;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基本可行的。
5.1.2环评建议
(1)实施清洁生产,注重资源的回收再利用。
(2)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多种花草树木,以起到绿化、防尘、降噪功能。
(3)要严格操作管理,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4)项目投产后,应确保治理设施运转正常,确保各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以防止排放污染物对当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2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环评影响报告表批复内容如下。
一、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肥料,不外排。化粪池、固体废物贮存场地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二、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用清洁能源,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建筑物1.5m的排气筒排放;加大生产区、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的治理力度,并加强管理,文明操作,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浓度应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及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01)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标准要求,裁剪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全部合理设置在室内,采取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2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要依法合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确保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验收执行标准来源于环评报告以及环评批复确定的标准,在环评文件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按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据此确定本次验收项目执行标准。
表6-1 废气排放标准一览表
污染物 |
执行标准 |
有组织 |
无组织 |
烟尘 |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及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01)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10mg/m3 |
/ |
SO2 |
50mg/m3 |
/ |
|
NOx |
150mg/m3 |
/ |
|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 |
1.0mg/m3 |
食堂油烟 |
《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
1.0mg/m3 |
-- |
根据环评、批复及区域环保要求,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2类标准,具体标准内容见表6-3。
表6-3 本项目噪声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执行标准 |
昼间 |
夜间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2类 |
60 |
50 |
根据汶上县环境保护局对《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本项目未下达总量指标。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次验收主要对针对于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的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验收项目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2废气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
表7-1废气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频次 |
备注 |
颗粒物 |
天然气锅炉排气筒 |
3次/天,共2天 |
同步记录天气情况、风向风速、大气温度、大气压力等气象参数。 |
SO2 |
|||
NOx |
|||
食堂油烟 |
食堂油烟净化器排气筒 |
监测2天 每天5次 |
|
无组织颗粒物 |
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控点 |
4次/天,共2天 |
7.3 噪声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
本项目在在东、南、西、北四个厂界外1米处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监测点,噪声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Leq(A)。
每个监测点位昼夜间各监测1次,检测1天。
8.1 监测分析方法
本项目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表8-1 本项目监测分析方法
样品类别 |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 |
方法来源 |
检出限 |
固定源废气 |
颗粒物 |
自动烟尘测试仪 |
HJ836-2017 |
1.0 mg/m3 |
SO2 |
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 |
DB37/T2705-2015 |
2 mg/m3 |
|
NOx |
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 |
DB37/T2705-2015 |
2mg/m3 |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重量法 |
GB/T 15432-1995 |
0.001mg/m3 |
噪声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 12348-2008 |
— |
8.2 人员资质
本项目污染物治理设施的监测委托山东大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采样人员均持证上岗,资质及能力详见附件。
8.3 质量控制措施
8.3.1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的相关要求进行。采用国标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要求进行。噪声测量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监测测试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测量时传声器加设了防风罩,声级计在测量前后使用标示值为93.9dB(A)的标准声源进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A)。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转正常,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对生产工况的要求,符合验收监测条件。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检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9.2.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9.2.1.1废气监测结果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1、9-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3。
表9-1天然气锅炉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点位 及采样日期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
含氧量(%) |
3.6 |
3.6 |
3.6 |
|
标干流量Nm3/h |
730 |
782 |
998 |
|
烟尘 |
实测浓度mg/Nm3 |
3.4 |
1.6 |
1.1 |
折算浓度mg/Nm3 |
3.4 |
1.6 |
1.1 |
|
排放速率kg/h |
0.0025 |
0.0013 |
0.0011 |
|
SO2 |
实测浓度mg/Nm3 |
<2 |
<2 |
2 |
折算浓度mg/Nm3 |
<2 |
<2 |
2 |
|
排放速率kg/h |
0.0007 |
0 |
0.002 |
|
NOx |
实测浓度mg/Nm3 |
50 |
3 |
70 |
折算浓度mg/Nm3 |
47 |
2 |
67 |
|
排放速率kg/h |
0.036 |
0.002 |
0.060 |
表9-2 食堂油烟监测结果
监测 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排放浓度(mg/m3) |
|||||
1 |
2 |
3 |
4 |
5 |
均值 |
|||
食堂油烟废气处理前 |
油烟 |
2018.12.06 |
4.12 |
3.41 |
5.85 |
5.96 |
4.04 |
4.04 |
2018.12.07 |
6.57 |
5.96 |
4.64 |
5.11 |
5.68 |
5.68 |
||
标干流量(m3/h) |
2018.12.06 |
5076 |
5125 |
5024 |
5003 |
5147 |
5147 |
|
2018.12.07 |
5241 |
5086 |
5007 |
5174 |
5263 |
5263 |
||
食堂油烟废气处理后排气筒 |
油烟 |
2018.12.06 |
0.36 |
0.46 |
0.57 |
0.64 |
0.57 |
0.57 |
2018.12.07 |
0.45 |
0.68 |
0.71 |
0.54 |
0.69 |
0.69 |
||
标干流量(m3/h) |
2018.12.06 |
4986 |
4965 |
5014 |
5032 |
4896 |
4896 |
|
2018.12.07 |
4965 |
4932 |
5001 |
4857 |
4923 |
4923 |
表9-3 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 |
采样日期 |
上风向 |
下风向1# |
下风向2# |
下风向3# |
(mg/m3) |
|||||
总悬浮颗粒物 |
2018.11.26 |
0.221 |
0.255 |
0.289 |
0.255 |
0.282 |
0.282 |
0.334 |
0.334 |
||
0.207 |
0.431 |
0.310 |
0.327 |
由监测结果可见,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4mg/m3、2mg/m3、67mg/m3,均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及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01)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净化器排气筒中油烟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1mg/m3,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为0.43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6-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9.2.1.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4。
表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昼间 |
夜间 |
监测结果Leq[dB(A)] |
监测结果Leq[dB(A)] |
||
2018.09.14 |
1#东厂界 |
56.7 |
47.3 |
2#南厂界 |
56.8 |
44.8 |
|
3#西厂界 |
57.4 |
47.3 |
|
4#北厂界 |
57.6 |
46.6 |
噪声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高值为57.6dB(A),夜间噪声最高值为在47.3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9.2.2污染物总量控制核算结果
该项目无SO2、NOX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沤制农肥,不外排,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验收报告中,根据现场检查和监测结果,逐一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对未落实的情况进行分析。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10-1
表10-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 |
落实情况 |
一、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肥料,不外排。化粪池、固体废物贮存场地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
一、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肥料,不外排。化粪池、固体废物贮存场地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 |
已落实 |
二、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用清洁能源,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建筑物1.5m的排气筒排放;加大生产区、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的治理力度,并加强管理,文明操作,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浓度应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及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01)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标准要求,裁剪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二、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燃用清洁能源,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建筑物1.5m的排气筒排放;裁剪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经检测,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
已落实 |
三、噪声 采取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加装消音、隔声装置,喷砂室采用厚墙壁密闭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2类及4类标准。。 |
三、公司对生产厂区进行了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将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
已落实 |
四、固废 固体废物要依法合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确保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综上,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
已落实 |
2018年7月我公司委托编制完成了《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0月26日汶上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汶环报告表[2018]296号)。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基本建设完成,运行状况稳定,已具备年产550万件服装的能力。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的1.4%。
11.2.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11.2.2废水处置检查结论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其中雨水利用地形由地面有组织地排入道路边沟,汇集后流入厂界外。
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11.2.3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4mg/m3、2mg/m3、67mg/m3,均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及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01)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净化器排气筒中油烟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1mg/m3,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为0.43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6-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1.2.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高值为57.6dB(A),夜间噪声最高值为在47.3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11.2.4 固废处置检查结论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 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地点 |
汶上县次丘镇项目区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七、纺织服装、服饰业、21服装制造”中“新建年加工100万件及以上”类 |
建设性质 |
□ 新建 R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550万件服装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550万件服装 |
环评单位 |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汶上县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18.10 |
竣工日期 |
2018.12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验收单位 |
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山东大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90%~100%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7 |
所占比例(%) |
1.4 |
|||||||||||||||||
实际总投资 |
5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7 |
|
1.4 |
|||||||||||||||||
废水治理(万元) |
|
废气治理(万元) |
|
噪声治理(万元) |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其他(万元)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 |
|||||||||||||||||
运营单位 |
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验收时间 |
2018.12 |
|||||||||||||||||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与 总 量 控 制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详 填 )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 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 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 (12) |
|||||||||
废水 |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 其他特征污染 物 |
VOCs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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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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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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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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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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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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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