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
(废水、废气、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月5日,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召开了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现场会,邀请项目环评编制单位、验收检测单位,并邀请了3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位于汶上县次丘镇项目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本项目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新购置相应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年产增产服装550万件。
生产工艺简述:
本项目所需布料、拉链、扣子等均为来料加工。根据厂家样品或设计的款式,分别针对服装的各个模块对布匹用裁切机、断布机、龙门刀等进行裁剪;将裁剪下来的布料经缝纫机缝制成型,再经纽扣、拉链缝制成型,经熨烫后得到产品,质检合格后成品入库,不合格品重新缝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7月,公司委托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0月26日,汶上县环保局以《关于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公司根据规划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生产厂房、仓库、办公室等主体建筑的建设,并外购生产设备等,并具备了初步生产能力。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的1.4%。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包括:济宁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服装加工改扩建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和辅助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工程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肥料,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回用作路面喷洒、绿化用水,不外排。
(二)废气
本次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及裁剪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燃烧尾气经过1根8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食堂顶部1.5m高排放;裁剪工序产生极少量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加强通风。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公司对生产厂区进行了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将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喷漆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2.废气
经监测: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4mg/m3、2mg/m3、67mg/m3,均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及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01)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净化器排气筒中油烟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1mg/m3,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为0.43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6-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 噪声
经监测:四周厂界的昼间噪声最高值为57.6dB(A),夜间噪声最高值为在 47.3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和现场检查的实际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等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具备验收条件,基本同意通过验收。
六、项目投入运行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维护的管理,建立运营维护台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生产现场环境卫生及管理,保持现场环境、整洁,按要求落实好企业自行检测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