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
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
目 录
附件:
附件1: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对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的审批意见
附件2:监测报告
附表:
附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第一章 验收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
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位于金乡县马庙镇周沙窝村,主要从事棉花的加工销售,公司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因发展需要拟投资400万元建设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公司委托编制完成了《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9年12月07日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09年项目建成后,因市场等原因一直未正常投产运行,2019年转让于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已建设完成,运行状况稳定,已具备年加工5500吨棉花的生产能力。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需要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在确保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我公司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08月22日~2019年08月23日进行了现场采样与监测。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在综合分析评价监测结果的基础上,我单位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自行编制了本报告。
1.2 验收目的
通过对该项目外排污染物达标、污染治理效果的监测,对该项目环境管理水平调查,综合分析评价得出结论,以验收监测报告的形式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验收后日常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
1.3 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项目为“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通过对本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本项目的产品内容以及各个工段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和实际生产能力。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要求,核查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完成清况。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中提及的有关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产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统计。
按照“三同时”要求,调查各项环保设施是否安装到位,调查各个生产工段的污染物的实际产生情况以及相应的环保设施是否建设到位和实际运行情况。
调查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落实情况等。
核查周围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及受影响情况。
1.4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
第二章 验收监测依据
2.1 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实施);
(7)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办发[2006]6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7月;
(8)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鲁环评函[2013]13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2013年3月27日;
(9)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年8月;
(10)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年7月;
(11)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2.2 技术文件依据
(1)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对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的审批意见。
2.3 验收执行标准
验收执行标准来源于环评报告以及环评批复确定的标准,在环评文件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按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据此确定本次验收项目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3)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第三章 工程建设情况
3.1 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金乡县马庙镇周沙窝村,交通运输便利。厂址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与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选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图3-1)
本项目占地面积12000m2,根据本产品的性质、规模、生产流程、运输、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建筑物、运输、绿化进行布置,能配备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2)
3.2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和防护距离
与环评阶段相比,本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未发生变化。厂区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
表3-1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目标 |
相对方位 |
相对距离 (m) |
保护级别 |
大气环境 |
曹坊村 |
NW |
14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
周沙窝村 |
SW |
240 |
||
石庄村 |
NW |
500 |
||
田楼村 |
NE |
350 |
||
西孟庄村 |
SE |
530 |
||
马庙村 |
SE |
900 |
||
地表水 |
金成河 |
NW |
1000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 |
地下水 |
项目区周围6km2范围内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 |
||
噪声 |
厂界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项目名称: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1711 棉、化纤纺织加工;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该项目现有职工20人,年工作300天,单班8h工作制。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5%;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金乡县马庙镇周沙窝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2000m2,新上皮清机、轧花机、打包机等设备,年加工5500吨棉花。
3.4.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原辅料消耗情况见表3-2。
表3-2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序号 |
原料名称 |
单位 |
年用量 |
来源 |
1 |
籽棉 |
吨/年 |
18333 |
当地收购 |
3.4.2 主要生产设备
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3-3。
表3-3 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环评数量 |
实际数量 |
1 |
皮清机 |
-- |
台 |
4 |
4 |
2 |
轧花机 |
-- |
台 |
4 |
4 |
3 |
打包机 |
-- |
台 |
1 |
1 |
3.4.3 产品方案
表3-4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年产量 |
备注 |
1 |
皮棉 |
吨/年 |
5500 |
/ |
3.4.3公用工程
3.4.3.1给水
本项目生产不用水,用水全部为生活用水,由厂区自备井供给,可满足日常用水需求。
本项目用水量按50L/人·天计算,每班工作8小时,职工人数20人,年生产300天,则生活用水量1.0m3/d(300m3/a)。
3.4.3.2排水
项目采用雨水、污水分流体制。
生活污水:用水转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0.8m3/d(240m3/a)。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
3.4.3.3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附近供电系统供给,配电室配备变压器,能够满足生产、办公用电需求。
3.5.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简述:
籽棉首先要进行清理,清理好的籽棉采用轧花机处理后再用皮清机对皮棉进行清理,得到的皮棉打包后得到成品皮棉。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清理、轧花工序产生的棉尘。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皮清机、轧花机、打包机等设备,噪声级一般在70~80dB(A)之间。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棉籽、棉花杂质、除尘器收尘、生活垃圾。
本项目环评阶段设计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试生产过程中发现布袋除尘器运行效果不佳,阻力大、能耗高、效率低,实际采用圆盘过滤+多层圆笼过滤双级除尘,由于除尘器机组采用圆周运动,无法设置排气筒。
原环评工艺中体现了籽棉清理机,但设备一览表无此设备,根据企业介绍、环评工艺和实际工作需要,工序需要籽棉清理机,实际设置2台籽棉清理机。为提高生产效率后期新上自动喂花机1台,代替人工喂花。
上述变动未造成不利环境影响明显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4.1.1废气
项目清理、轧花工序产生的棉尘采用圆盘过滤+多层圆笼过滤双级除尘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4.1.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外运周边农田堆肥,不外排。
4.1.3固(液)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清理过程产生的籽棉、棉花杂质、收集的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
籽棉、棉花杂质、收集的棉尘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1.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皮清机、轧花机、打包机等,噪声级一般在70~80dB(A)之间。公司对生产厂区进行了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将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4.2.1环保审批手续
该项目建设前,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
公司重视环保工作,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配备了专门的环保人员,建立和健全了各项环境保护制度。
我公司对环保设施实施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并对不同的环保实施制定了相应的运行维护作业指导书,保证了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公司目前不具备对自主监测能力,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监测。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原料和产品储运等过程中,有一定的火灾风险。针对项目存在的风险,企业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保持车间良好通风,车间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对公司可能存在的突发性风险做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对企业员工进行了相关的培训。
本项目环保投资核查如表4-4所示。
表4-4环保投资核查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万元) |
|
1 |
废气治理措施 |
清理、轧花工序产生的棉尘采用圆盘过滤+多层圆笼过滤双级除尘处理 |
8 |
2 |
废水治理措施 |
设置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定期外运堆肥 |
0.5 |
3 |
噪声处理措施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加强厂房门窗密闭性;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 |
0.5 |
4 |
固废治理措施 |
籽棉、棉花杂质、收集的棉尘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0.5 |
5 |
绿化措施 |
加强厂区绿化; |
0.5 |
合计 |
-- |
10 |
|
总投资 |
-- |
400 |
|
占总投资比例 |
-- |
2.5% |
以下内容,摘自《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1.1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有一定的污染产生,经采取相关的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中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建设是可行的。
5.2.2环评建议
1、加强生产管理,保证废水、废气环保设施正产运行并达到要求的防治效果。
2、切实落实各种降噪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建立先进的环保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环保意识。
5.2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环评影响报告表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用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农田肥料,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轧花过程中产生的棉尘,棉尘采用带式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强车间管理,安排专人对车间定时人工洒水加湿防尘。工人要佩戴专用的防尘设施。车间门窗也要做好防尘处理。废气排放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相关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在设备选型时要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生产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室内墙壁、门窗加装隔声、吸声材料。厂房外加强绿化形成隔声带,在执行上述降噪措施后,经厂区距离衰减,要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未经允许禁止在晚间22:00至次日6:00之间从事有噪声的加工工序和运输工作。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棉花杂质、收集的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棉花杂质和棉尘统一收集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专人定期清理收集,及时外运,不得长期堆存。固体废弃物处置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验收执行标准来源于环评报告以及环评批复确定的标准,在环评文件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按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据此确定本次验收项目执行标准。
项目营运期废气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污染物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
执行标准 |
颗粒物 |
1.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6.3噪声执行标准
根据环评、批复及区域环保要求,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2类标准,具体标准内容见表6-2。
表6-2 本项目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名称 |
执行标准 |
昼间 |
夜间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2类 |
60 |
50 |
根据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对《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未下达总量指标。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次验收主要对针对于项目颗粒物、噪声的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验收项目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2废气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
表7-1废气监测内容
样品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无组织 废气 |
厂界上风向一个参考点,下风向三个监测点 |
颗粒物,同步记录气温、气压、风向、风速、云量等气象参数 |
监测2天 每天3次 |
噪声 |
厂界四侧外1米 |
噪声,同步记录风速等气象参数 |
昼夜各1次/天,监测2天 |
图7-1 无组织废气、噪声检测布点图
7.3 噪声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
本项目在东、南、西、北四个厂界外1米处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监测点,噪声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Leq(A)。每个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2天。
8.1 监测分析方法
本项目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表8-1 本项目监测分析方法
检测类别 |
检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检测方法 |
检出限 |
质控依据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GB/T 15432-1995 |
重量法 |
0.001mg/m3 |
HJ/T 373-2007 HJ/T 397-2007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GB 12348-2008 |
/ |
/ |
GB 12348-2008 |
备注 |
|
8.2 人员资质
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8.3 质量控制措施
8.3.1 废气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的相关要求进行。采用国标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
(3)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
8.3.2 噪声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要求进行。
(1)监测仪器和声校准器在有效检定期内,监测测试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2)声级计在测量前后使用噪声值为93.4 dB(A)的标准声源进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A)。
(3)测量在无雨、无雪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5.0m/s以上停止测量。
(4)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在验收监测期间,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检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9.2.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9.2.1.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1。
表9-1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监测结果 单位:mg/m3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监测结果(mg/m3) |
厂界最大值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东厂界1# |
东厂界2# |
东厂界3# |
东厂界4# |
|||||
颗粒物 |
2019.08.22 |
09:00 |
0.218 |
0.234 |
0.290 |
0.254 |
0.380 |
1.0 |
11:00 |
0.181 |
0.236 |
0.308 |
0.290 |
||||
13:00 |
0.181 |
0.380 |
0.236 |
0.399 |
||||
2019.08.23 |
09:00 |
0.217 |
0.290 |
0.254 |
0.417 |
0.417 |
1.0 |
|
11:00 |
0.199 |
0.380 |
0.398 |
0.416 |
||||
13:00 |
0.217 |
0.326 |
0.344 |
0.381 |
||||
备注:1、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9.2.1.2检测期间气象参数
废气检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9-2。
表9-2 无组织排放监测气象参数
监测日期 |
时间 |
气温(℃) |
气压(kPa) |
风速(m/s) |
风向 |
总云量 |
低云量 |
2019.08.22 |
09:00 |
28.4 |
99.40 |
1.3 |
NE |
4 |
1 |
11:00 |
30.3 |
99.87 |
1.2 |
NE |
5 |
2 |
|
13:00 |
31.0 |
99.85 |
1.2 |
NE |
5 |
1 |
|
2019.08.23 |
09:00 |
28.6 |
99.89 |
1.2 |
NE |
5 |
2 |
11:00 |
30.5 |
99.86 |
1.1 |
NE |
5 |
2 |
|
13:00 |
31.3 |
99.68 |
1.1 |
NE |
5 |
1 |
由监测结果可见,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41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9.2.1.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3。
表9-3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昼间 |
|
夜间 |
|
||
监测结果 Leq[d(A)] |
风速 m/s |
有无雨雪雷电 |
监测结果 Leq[dB(A)] |
风速 m/s |
有无雨雪雷电 |
||
2019.08.22 |
1#东厂界 |
54.2 |
1.4 |
无 |
47.5 |
1.0 |
无 |
2#南厂界 |
56.4 |
1.4 |
无 |
47.3 |
1.1 |
无 |
|
3#西厂界 |
54.7 |
1.2 |
无 |
48.1 |
0.9 |
无 |
|
4#北厂界 |
53.5 |
1.1 |
无 |
46.8 |
1.0 |
无 |
|
2019.08.23 |
1#东厂界 |
53.9 |
1.5 |
无 |
47.4 |
1.0 |
无 |
2#南厂界 |
55.7 |
1.3 |
无 |
48.3 |
1.1 |
无 |
|
3#西厂界 |
54.0 |
1.4 |
无 |
47.5 |
1.0 |
无 |
|
4#北厂界 |
53.8 |
1.3 |
无 |
47.1 |
0.9 |
无 |
|
备注 |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
噪声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3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9.2.2污染物总量控制核算结果
该项目无SO2、NOX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沤制农肥,不外排,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验收报告中,根据现场检查和监测结果,逐一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对未落实的情况进行分析。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10-1
表10-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 |
落实情况 |
一、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用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农田肥料,不外排。 |
一、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用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农田肥料,不外排。 |
已落实 |
二、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轧花过程中产生的棉尘,棉尘采用带式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强车间管理,安排专人对车间定时人工洒水加湿防尘。工人要佩戴专用的防尘设施。车间门窗也要做好防尘处理。废气排放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相关要求。 |
二、项目清理、轧花工序产生的棉尘采用圆盘过滤+多层圆笼过滤双级除尘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已落实 |
三、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在设备选型时要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生产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室内墙壁、门窗加装隔声、吸声材料。厂房外加强绿化形成隔声带,在执行上述降噪措施后,经厂区距离衰减,要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未经允许禁止在晚间22:00至次日6:00之间从事有噪声的加工工序和运输工作。 |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过程,公司对生产厂区进行了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将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四、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棉花杂质、收集的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棉花杂质和棉尘统一收集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专人定期清理收集,及时外运,不得长期堆存。固体废弃物处置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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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棉籽、棉花杂质、收集的棉尘收集后外售处理;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我公司《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年12月07日由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目前项目以建设完成,并建成相应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运行状况稳定,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11.2.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的要求。
11.2.2废气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41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11.2.3废水处置检查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用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农田肥料,不外排。
11.2.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3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11.2.5 固废处置检查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清理过程产生的籽棉、棉花杂质、收集的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
籽棉、棉花杂质、收集的棉尘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5500吨棉花项目 |
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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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金乡县马庙镇周沙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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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C1711 棉、化纤纺织加工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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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5500吨棉花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5500吨棉花 |
环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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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金乡县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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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一般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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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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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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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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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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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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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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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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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4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 |
所占比例(%)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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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
4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10 |
所占比例(%)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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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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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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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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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及生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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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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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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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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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工作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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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
金乡县华星棉业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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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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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与 总 量 控 制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详 填 )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 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 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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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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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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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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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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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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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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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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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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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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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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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 其他特征污染 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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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