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
建设单位: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相勇
编制单位: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相勇
建设单位: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
电话:15963733623
邮编:272500
地址:济宁汶上县刘楼镇陈庄村北
前 言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位于济宁汶上县刘楼镇陈庄村北。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333.3m2,主要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等。主要购置和面机、成型机、隧道式烤炉等设备,形成50吨糕点食品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劳动定员8人,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时间160天,1280小时。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 2018年6月,我公司委托济宁富美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17日,汶上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8年8月,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至2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目 录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4
附件:
附件1: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建议
附件2:《关于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3: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监测报告
1 验收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具体验收情况见表1-1。
表1-1 验收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济宁汶上县刘楼镇陈庄村北 |
|||
联系人 |
赵相勇 |
联系电话 |
15963733623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
|||
设计单位 |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 |
|
占地面积 |
3333.3平方米 |
绿化面积 |
—— |
|
开工日期 |
2018年7月 |
竣工日期 |
2018年8月 |
|
投入试运行 时间 |
2018年8月 |
申请排污许可证时间 |
—— |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汶上县环境保护局 |
|||
环评报告表审批时间 |
2018年7月17日 |
环评报告表审批文号 |
汶环报告表【2018】170号 |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济宁富美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
环评报告表完成时间 |
2018年6月 |
|
实际总投资 |
30万元 |
环保投资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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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工作由来 |
项目竣工申请验收 |
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启动时间 |
2018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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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验收检测单位 |
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 |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 |
|
验收范围 |
生产车间及其他公用环保工程等。 |
|||
验收内容 |
①核查工程在设计、施工阶段对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②核查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实际生产能力、产品内容及原辅助的使用情况。 ③核查各类污染物实际产生情况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分析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通过现场检查和实地监测,核查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落实情况。 ④核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核查环保管理制定和实施情况,相应的环保机构、人员和监测设备的配备情况。 ⑤核查工程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及受影响情况;核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是否有新建环境敏感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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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 |
是 |
方案编制时间 |
2018年8月 |
|
现场验收监测时间 |
2018年8月23日~24日 |
|||
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 |
无 |
|||
运行时间 |
年运行160天,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1280h)。 |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管理规程》(试行)(2009.12.17);
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2010年修改)及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2005〕18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函〔2012〕509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2015年12月30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地理位置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位于济宁汶上县刘楼镇陈庄村北,占地面积3333.3平方米。项目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情况见图3.1-1。
3.1.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环评报告表中对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分析计算,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50m。经现场调查,该项目5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未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住区等敏感性建筑。
表3.1-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类 别 |
目标 |
相对方位 |
相对距离(m) |
功 能 |
环境空气 |
陈庄村 |
S |
1100 |
二级 |
马庄村 |
E |
700 |
||
北赵庄 |
SW |
870 |
||
孙庄 |
S |
780 |
||
高前庄 |
N |
670 |
||
冯庄 |
S |
1370 |
||
水环境 |
红沙河 |
S |
1200 |
Ⅲ类 |
声环境 |
厂界 |
-- |
1 |
2类 |
3.1.3平面布置
该项目厂区出入口位于西侧,方便项目区内人员及运输车辆出入。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北侧,厂区南侧为仓库,办公室位于厂区西北角,该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图3.1-2。
3.2建设内容
3.2.1产品方案
该项目为蛋黄饼、蛋黄酥生产项目,产品方案见表3.2-1。
表3.2-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项目年产量 |
1 |
蛋黄饼 |
t |
30 |
2 |
蛋黄酥 |
t |
20 |
3.2.2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生产设备具体情况见表3.2-2。
表3.2-2 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环评设计数量 |
实际建设数量 |
备注 |
1 |
和面机 |
1000型 |
台 |
1 |
1 |
与环评一致 |
2 |
成型机 |
1000型 |
台 |
1 |
1 |
|
3 |
隧道式烤炉 |
1000型 |
台 |
1 |
1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1)该项目原辅材料见表3.3-1。
表3.3-1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消耗量 |
|
1 |
主要原辅料 |
面粉 |
t/a |
30 |
2 |
白砂糖 |
t/a |
15 |
|
3 |
鸡蛋 |
t/a |
0.6 |
|
4 |
色拉油 |
t/a |
5 |
|
5 |
食品添加剂 |
t/a |
0.1 |
|
6 |
包装材料 |
塑料袋 |
个 |
20000 |
(2)该项目使用电能作为动力,供暖由空调供暖。
3.4 水源及水平衡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包括调粉用水及生产车间清洗用水;项目调粉用水约为4m3/a,每年生产160天,每天约0.025m3/d;生产车间及设备清洗每天用水约0.2m3/d。
生活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职工8人。生活用水量0.4m3/d;项目绿化用水量为0.3 m3/d。
(2)排水
排水:本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0.32m3/d,设备及车间清洗废水约0.16 m3/d,统一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做农肥。
3.5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3.5.1工艺流程
(1)将购置面粉进行过筛。由于面粉因湿气而结块,过筛的目的是把面粉结成的“小块”分开,使粉料质地膨胀不结粒并滤除杂质。
(2)在调粉时一次性将面粉、水和辅料投入机器搅拌,一般加水量为面粉的22%-28%。
(3)将调制好的的面团一般静置10~30 min,以松弛形成的面筋,降低面团的粘弹性,适当增加其可塑性。
产品还需将面团进行轧辊挤压,压制成一定厚度的面片,在辊轧过程中不定时均匀撒面粉,防止黏辊。
(4)根据产品的形状使用不同的模具进行产品的成型,期间剩余面团进行循环注模。
(5)烘烤
饼干烘烤可分为四个阶段,即胀发、定型、脱水、上色。
①胀发:当饼坯内部温度升高到35℃时,碳酸氢铵开始分解,当温度升高到65℃时碳酸氢钠也开始分解产生二氧化碳,随着温度的升高,饼坯的体积迅速膨胀,厚度急剧增加。
②定型:在温度升高、体积胀发的同时,饼坯内部面粉糊化,形成粘稠的胶体,待冷却后可形成结实的凝胶体,蛋白质变性凝固形成饼干的骨架。面粉糊化形成的凝胶体及蛋白质的变性凝固形成了固定的饼干体。至此完成了从胀发到定型的全过程。
③脱水:韧性饼干饼坯的含水量在20%~24%,烘烤结束出炉时饼干水分一般在8%左右,冷却后饼干含水一般在3%~4%。
④上色:温度上升到140℃时,饼干坯的表面逐渐变为金黄色。
(6)饼干在输送带上自然冷却,也可在输送带上方用风扇进行吹风冷却。
(7)冷却至30℃~40℃后即可进行产品的包装、储藏和上市出售。
该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环节见图3.5-1。
3.5.2产污环节
1、废气: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在面粉进行过筛以及调粉期间会产生少量面粉粉尘;液化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其中含有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
3、噪声:项目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面粉结块、次品、废包装材料等。
3.6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均与环评一致,该项目并不属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0.32m3/d及清洗废水0.16m3/d,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1.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面粉粉尘、燃料燃烧废气。
(1)在面粉进行过筛以及调粉期间会产生少量面粉粉尘,粉尘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不会排放到外界。
(2)项目加热烘干采用液化气燃烧废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收集后经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1.3噪声
项目各生产线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在厂房内,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并根据噪声源的特点分别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1.4固(液)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面粉结块、次品、废包装材料等。其中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0.64t/a,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面粉过筛时产生的面粉结块、分拣的次品年产生为0.5t/a,外售做动物饲料;废包装材料年产生量为0.1t/a,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4.2其他环保设施
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厂区防渗
对生产区域、化粪池等重点区域进行了防渗处理。
(2)初期雨水收集
厂区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
(3)应急设施、物资及人员配备
该项目目前无完善、规范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配备了灭火器。
4.2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该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为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16.7%。
表4-1环保投资具体情况
污染类别 |
产污环节 |
治理措施 |
投资额万元 |
废气 |
过筛调粉 |
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
2 |
液化气燃烧废气 |
集气罩+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15m 高排气筒 |
||
废水 |
清洗废水、生活污水 |
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
1 |
降噪措施 |
机械设备运转 |
加装减振基座、厂房隔音 |
1 |
一般固废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处理 |
1 |
面粉结块 次品 |
外售用做动物饲料 |
||
废包装材料 |
回收外售 |
||
合计 |
5 |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一)通过环境影响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投资30万元建设的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项目占地3333.3平方米,项目位于济宁汶上县刘楼镇陈庄村北。
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糕点食品生产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产品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厂区周围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拟建项目位于济宁汶上县刘楼镇陈庄村北,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水环境
拟建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质量应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该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基本满足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声环境
拟建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噪声基本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声学环境质量较好。
(4)生态环境
该项目区内无珍稀动植物和文物保护区,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该区域属于居住、商业、工业生产混合区,植物类型为人工绿化植物,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该地区植物多样性降低、植被覆盖率减少、过量开采地下水造成地面沉降及天然河道功能衰退,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尚可。
4、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影响分析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燃料燃烧废气、粉尘。
在面粉进行过筛以及调粉期间会产生少量面粉粉尘,粉尘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不会排放到外界。
项目废气主要为液化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其中含有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项目液化气年用气量为2500m3,根据由上述数据可知,烟气产生量为9.38×104m3/a,SO2、NOx及烟尘排放量分别为0.0017t/a、0.0149t/a和0.00055t/a,SO2、NOx及烟尘的产生浓度分别为18.13mg/m3、158.8mg/m3和5.86mg/m3,燃烧尾气经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3)一般控制区的排放浓度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地表水: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不外排。
地下水:项目污水管道采用防渗材料,有效防止污水的下渗,不会对周围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各生产线设备级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均在80~85dB(A)。项目在设备选用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厂房门窗密闭性,各机械安装时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厂内各噪声源与厂界设置隔离带,在隔离带种树木花草,进行厂区绿化,建设挡墙。运输车辆低速运行,禁止鸣笛,文明驾驶。
经过上述降噪措施后及厂区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夜间≤50dB(A)、昼间≤60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面粉结块、次品、废包装材料、蛋壳等。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面粉过筛时产生的面粉结块、分拣的次品及蛋壳外售物资部门做动物饲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项目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法技术可行,只要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主要环保监管措施
为确保公司环境质量管理的执行,保持厂区清洁,避免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公司应设立以总经理为首的专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具有环保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适时进行ISO14000的认证。
表5.1-1 拟建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
实施阶段 |
影响因素 |
措施 |
运营阶段 |
废水 |
化粪池处理。 |
废气 |
液化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 |
|
粉尘:无组织排放。 |
||
噪声 |
生产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 |
|
运输车辆:车辆低速运行,禁止鸣笛 |
||
固废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
|
面粉结块、次品、蛋壳:外售做动物饲料 |
||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
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项目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措技术可行,措施有效。项目废水进化粪池处理;废气达标排放;噪声经隔声、减震后符合国家标准;堆放固体废物的场所应做地面硬化处理并分类堆放,固体废物只在厂内作短时间的堆放,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主体工程与环境工程“三同时”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上讲,本项目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强化环境绿化建设生态厂区,绿化应见缝插针,注意边角结合部的绿化,采取立体绿化,以起到调节气候、美化环境、防尘、降噪的目的。
(2)加强企业产品及原材料仓库的管理工作。
(3)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投产时同时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
5.2 环评审批意见
经研究,对《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汶上县刘楼镇陈庄村北1100m(原次丘棉厂内),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地面积约3333.3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为:将外购的面粉经过筛、调粉(加入水及辅料)、静置、轧辊挤压、注模成型、烘烤、冷却、检验、包装既得产品。项目运行达产后,年产蛋黄饼30吨、蛋黄酥20吨,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周围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运营期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液化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大无组织废气和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的治理力度,并加强管理,文明操作,确保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一般控制区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项目运营期产生少量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肥料,不外排,化粪池、固体废物贮存场地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3、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全部合理设置在室内,采取降噪、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要依法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面粉结块、次品、蛋壳、废包装袋同意收集外售,确保固体废弃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
5、加强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报告表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若项目对周围居民或环境造成影响,应立即停产或整改。
5.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该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如下:
环评批复 |
落实情况 |
结论 |
1、液化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大无组织废气和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的治理力度,并加强管理,文明操作,确保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一般控制区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面粉粉尘、燃料燃烧废气。 (1)在面粉进行过筛以及调粉期间会产生少量面粉粉尘,粉尘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不会排放到外界。 (2)项目加热烘干采用液化气燃烧废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收集后经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该项目车间液化气燃烧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2、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项目运营期产生少量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肥料,不外排,化粪池、固体废物贮存场地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不外排。 |
已落实 |
3、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全部合理设置在室内,采取降噪、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项目各生产线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在厂房内,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并根据噪声源的特点分别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6.9~59.2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4.2~48.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
已落实 |
4、固体废物要依法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面粉结块、次品、蛋壳、废包装袋同意收集外售,确保固体废弃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 |
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面粉结块、次品、废包装材料等。其中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0.64t/a,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面粉过筛时产生的面粉结块、分拣的次品年产生为0.5t/a,外售做动物饲料;废包装材料年产生量为0.1t/a,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
已落实 |
5、加强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报告表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若项目对周围居民或环境造成影响,应立即停产或整改。 |
本项目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并根据报告表配备了灭火器。项目北侧最近的高前庄距离北厂界为67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
已落实 |
6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环评批复要求,该项目车间液化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该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标准具体情况见表6.1-1,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6.1-2。
表6.1-1有组织废气执行标准限值
排气筒编号 |
排气筒 名称 |
高度/内径(m) |
监测 项目 |
执行标准排放限值 |
标准来源 |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
1# |
车间废气排气筒 |
15/0.1 |
颗粒物 |
20 |
3.5 |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 |
二氧化硫 |
100 |
2.6 |
||||
氮氧化物 |
200 |
0.77 |
表6.1-2 厂界无组织废气标准限值
污染物 |
监控点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标准来源 |
颗粒物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1.0 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6.2 噪声执行标准
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噪声执行标准具体情况见表6.2-1。
表6.2-1 噪声执行标准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标准限值dB(A) |
标准来源 |
该项目厂区厂界外1米 |
昼间噪声 |
60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夜间噪声 |
50 |
7 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1废气
(1)有组织排放
表7.1-1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一览表
编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1# |
液化气燃烧废气排气筒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监测2天 每天3次 |
(2)无组织排放
表7.1-2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一览表
编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1# |
厂界上风向(参照点) |
颗粒物,同步记录气温、气压、风向、风速、云量等气象参数 |
监测2天,每天3次 |
2#~4# |
厂界下风向3个监控点 |
7.1.2 厂界噪声
表7.1-3 噪声监测点位及频次一览表
编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1#-4# |
南、西侧厂界外1米 |
Leq |
监测2天, 昼夜各监测1次 |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表8.1-1 有组织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项目 |
检测方法 |
方法依据 |
检出限 |
1 |
二氧化硫 |
定电位电解法 |
HJ 57-2017 |
3 mg/m3 |
2 |
氮氧化物 |
定电位电解法 |
HJ 693-2014 |
3 mg/m3 |
3 |
颗粒物 |
重量法 |
DB 37/T2537-2014 |
1 mg/m3 |
表8.1-2 无组织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项目 |
检测方法 |
方法依据 |
检出限 |
1 |
颗粒物 |
重量法 |
GB/T 15432-1995 |
0.001 mg/m3 |
表8.1-3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项目 |
检测方法 |
方法依据 |
1 |
厂界噪声Leq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 12348-2008 |
8.2监测仪器
表8.2-1监测仪器一览表
类别 |
仪器名称 |
仪器型号 |
监测项目 |
监测人员 |
现场监测仪器 |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
崂应3012H |
固定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
马宝君、邱浩 |
智能空气/TSP综合采样器 |
崂应2050 |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 |
||
噪声统计分析仪 |
AWA6218B型 |
厂界噪声 |
||
声校准仪 |
AWA6221A |
|||
实验室监测仪器 |
电子天平 |
MS105DU |
固定源废气:颗粒物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 |
李冬冬、陈德继 |
8.3人员资质
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8.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的相关要求进行。采用国标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表8.5-1 气态污染物质控结果表
校准日期 |
校准项目 |
二氧化硫 (mg/m3) |
一氧化氮 (mg/m3) |
相对误差(%) |
标准限值(%) |
是否合格 |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
2018.08.23 |
测量前 |
30 |
80 |
-3.2 |
0 |
±5 |
合格 |
测量后 |
31 |
81 |
0 |
1.3 |
±5 |
合格 |
|
2018.08.24 |
测量前 |
31 |
80 |
0 |
0 |
±5 |
合格 |
测量后 |
30 |
80 |
-3.2 |
0 |
±5 |
合格 |
|
校准值 |
31 |
80 |
— |
— |
— |
— |
8.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的要求进行。
(1)监测仪器和声校准器在有效检定期内,监测测试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2)声级计在测量前后使用噪声值为94.0dB(A)的标准声源进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A),噪声校准情况见表8.5-1。
(3)测量在无雨、无雪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5.0m/s以上停止测量。
(4)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表8.5-2噪声质控结果一览表
时间 |
测量前校 正值dB(A) |
测量前校 正值误差 |
测量后校 正值 dB(A) |
测量后校 正值误差 |
前后校准 示值偏差 |
是否 合格 |
|
2018.08.23 |
昼间 |
93.9 |
0 |
93.8 |
-0.1 |
0.1 |
是 |
夜间 |
93.9 |
0 |
93.9 |
0 |
0 |
是 |
|
2018.08.24 |
昼间 |
93.8 |
-0.1 |
93.8 |
-0.1 |
0 |
是 |
夜间 |
93.9 |
0 |
93.8 |
-0.1 |
0 |
是 |
9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本次验收监测于2018年8月23日、24日进行,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进行了查验,汇总情况如下: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核查情况
监测日期 |
设计产量 |
监测期间产量 |
负荷比 |
2018.08.23 |
蛋黄饼30a/t 蛋黄酥20t/a |
300kg/d蛋黄饼 |
96% |
2018.08.24 |
300kg/d蛋黄饼 |
96% |
|
备注:年生产160天,1280小时。 |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96.0%,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生产工况的要求。
9.2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9.2.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9.2.1.1废气
该项目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9-1,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9-2。
表9-1 有组织废气监测数据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日期 |
监测项目 |
实测浓度(mg/m3) |
折算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限值 |
|||||||||
1 |
2 |
3 |
均值 |
1 |
2 |
3 |
均值 |
1 |
2 |
3 |
均值 |
排放浓度(mg/m3) |
|||
液化气燃烧废气排气筒 |
2018.08.23 |
颗粒物 |
1.5 |
1.2 |
<1 |
1.1 |
3.9 |
3.3 |
1.2 |
2.8 |
4.58×10-4 |
4.96×10-4 |
1.60×10-4 |
3.71×10-4 |
20 |
2018.08.24 |
1.3 |
2.5 |
1.7 |
1.8 |
2.8 |
5.6 |
4.1 |
4.2 |
4.43×10-4 |
1.09×10-3 |
6.19×10-4 |
7.18×10-4 |
|||
2018.08.23 |
二氧化硫 |
<2 |
<2 |
<2 |
1 |
3 |
3 |
2 |
3 |
3.05×10-4 |
4.13×10-4 |
3.20×10-4 |
3.46×10-4 |
100 |
|
2018.08.24 |
<2 |
<2 |
<2 |
1 |
2 |
2 |
2 |
2 |
3.41×10-4 |
4.37×10-4 |
3.64×10-4 |
3.81×10-4 |
|||
2018.08.23 |
氮氧化物 |
27 |
28 |
38 |
31 |
69 |
77 |
92 |
79 |
8.24×10-3 |
1.16×10-2 |
1.22×10-2 |
1.07×10-2 |
200 |
|
2018.08.24 |
26 |
34 |
32 |
31 |
55 |
76 |
78 |
70 |
8.87×10-3 |
1.49×10-2 |
1.16×10-2 |
1.18×10-2 |
|||
2018.08.23 |
氧含量(%) |
14.2 |
14.6 |
13.8 |
14.2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08.24 |
12.8 |
13.2 |
13.8 |
13.3 |
— |
— |
— |
— |
— |
— |
— |
— |
|||
2018.08.23 |
标干流量(m3/h) |
305 |
413 |
320 |
346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08.24 |
341 |
437 |
364 |
381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废气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限值要求。 2、天然气烘干废气排气筒参数:H=15m,废气采样位置截面内径Ф=0.1 m。 |
表9-2 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一览表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监测结果(mg/m3) |
厂界最大值 |
||||
1#上风向 |
2#下风向 |
3#下风向 |
4#下风向 |
||||
颗粒物 |
2018.08.23 |
第1次 |
0.327 |
0.404 |
0.384 |
0.442 |
0.558 |
第2次 |
0.346 |
0.481 |
0.423 |
0.462 |
|||
第3次 |
0.289 |
0.442 |
0.558 |
0.519 |
|||
2018.08.24 |
第1次 |
0.308 |
0.423 |
0.480 |
0.404 |
0.531 |
|
第2次 |
0.346 |
0.471 |
0.531 |
0.443 |
|||
第3次 |
0.366 |
0.482 |
0.424 |
0.501 |
续表9-2 无组织废气监测气象参数一览表
监测日期 |
时间 |
气温(℃) |
气压(kPa) |
风速(m/s) |
风向 |
总云量 |
低云量 |
2018.08.23 |
09:00 |
32.4 |
99.6 |
2.4 |
SE |
2 |
1 |
12:00 |
35.6 |
98.9 |
2.0 |
SE |
1 |
0 |
|
15:00 |
35.4 |
98.4 |
2.3 |
S |
3 |
2 |
|
2018.08.24 |
09:00 |
31.4 |
99.4 |
2.5 |
SE |
4 |
2 |
12:00 |
35.2 |
98.7 |
2.4 |
S |
3 |
2 |
|
15:00 |
35.7 |
98.8 |
2.6 |
SE |
4 |
3 |
3)废气达标排放情况
经连续两天监测,2018年8月23日至24日:车间液化气燃烧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09×10-3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37×10-4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49×10-2kg/h;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558mg/m3。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车间液化气燃烧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9.2.1.2 厂界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昼间[dB(A)] |
夜间[dB(A)] |
||||
监测结果 Leq |
风速 (m/s) |
有无雷雪雨电 |
监测结果 Leq |
风速 (m/s) |
有无雷雪雨电 |
||
2018.08.23 |
1#南厂界 |
56.9 |
2.0 |
无 |
44.2 |
2.2 |
无 |
2#西厂界 |
58.1 |
2.2 |
无 |
48.0 |
2.6 |
无 |
|
2018.08.24 |
1#南厂界 |
57.3 |
1.5 |
无 |
46.1 |
2.5 |
无 |
2#西厂界 |
59.2 |
2.2 |
无 |
48.5 |
2.4 |
无 |
2018年8月23~24日,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6.9~59.2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4.2~48.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9.2.1.3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车间液化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速率均值为5.45×10-4kg/h,二氧化硫排放速率均值为3.63×10-4kg/h,氮氧化物排放速率均值为1.12×10-2kg/h,该项目每天运行8h,全年运行1280h,颗粒物的年排放量为6.97×10-4t/a,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4.65×10-4t/a,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1.44×10-2t/a。
9.2.2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9.2.2.1废气治理设施
该项目车间液化气燃烧废气无处理设施,不对处理效率进行核算。
10 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0.32m3/d(51.2m3/a)及清洗废水0.16m3/d(25.6m3/a),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面粉粉尘、燃料燃烧废气。
(1)在面粉进行过筛以及调粉期间会产生少量面粉粉尘,粉尘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不会排放到外界。
(2)项目加热烘干采用液化气燃烧废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收集后经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018年8月23日至24日:车间液化气燃烧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09×10-3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37×10-4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49×10-2kg/h;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558mg/m3。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车间液化气燃烧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各生产线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在厂房内,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并根据噪声源的特点分别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018年8月23~24日,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6.9~59.2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4.2~48.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面粉结块、次品、废包装材料等。其中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0.64t/a,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面粉过筛时产生的面粉结块、分拣的次品年产生为0.5t/a,外售做动物饲料;废包装材料年产生量为0.1t/a,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10.2验收建议
1、加强厂区绿化,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加强废气处理设备运行维护,做好运行维护记录。
3、制定规范、完善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应急演练工作,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糕点食品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济宁汶上县刘楼镇陈庄村北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C1419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50吨糕点食品(30吨蛋黄饼、20蛋黄酥)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50吨糕点食品(30吨蛋黄饼、20蛋黄酥) |
环评单位 |
济宁富美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汶上县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18.07 |
竣工日期 |
2018.08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96.0%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3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5 |
所占比例(%) |
16.7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5 |
所占比例(%) |
16.7 |
||||||||||||
废水治理(万元) |
1 |
废气治理(万元) |
2 |
噪声治理(万元) |
1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1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间 |
1280h |
||||||||||||
运营单位 |
济宁欣硕食品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验收时间 |
2018.03.01~2018.03.02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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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 |
- |
- |
0.00768 |
0.00768 |
0 |
- |
- |
0 |
-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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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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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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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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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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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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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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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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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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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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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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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6.5 |
- |
- |
46.5 |
- |
- |
+46.5 |
|||||
二氧化硫 |
- |
3 |
100 |
- |
- |
3.63×10-4 |
- |
- |
3.63×10-4 |
- |
- |
+3.63×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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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 |
- |
5.6 |
20 |
- |
- |
5.45×10-4 |
- |
- |
5.45×10-4 |
- |
- |
+5.45×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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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粉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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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 |
92 |
200 |
- |
- |
1.12×10-2 |
- |
- |
1.12×10-2 |
- |
- |
+1.1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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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0.00006 |
0.00006 |
0 |
- |
- |
0 |
-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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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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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